五年內再犯 疑邀助理吸食 蕭淑慎嗑毒被起訴 面臨重刑
中國時報 / 蕭博文/台北報導 2008/09/19蕭淑慎去年生日派對上吸食古柯鹼被查獲,士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,以蕭淑慎勒戒完畢五年內再犯為由,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提起公訴。
蕭淑慎去年七月廿三日才因吸食古柯鹼勒戒完畢,十一月十三日又在生日派對上吸食古柯鹼被查獲。她還邀助理徐惠慧一起吸食,同時觸犯施用、轉讓一級毒品之罪,檢方籲請法院分論併罰。施用第一級毒品可判五年以下徒刑,而轉讓第一級毒品刑責更重,最高可處七年徒刑。
去年十一月十四日,警方追捕藥頭王豐裕,循線發現蕭淑慎正與助理及化妝師在租屋處開生日派對,當場查獲二包古柯鹼及吸食器等證物。蕭淑慎犯後坦承不諱,卻矢口否認轉讓毒品給助理,辯稱徐女知道古柯鹼位置,是徐女擅自取用。徐女則反駁,古柯鹼一小包要價四千元,她怎敢自己拿來用,是蕭淑慎問她要不要用看看,她身為助理聽命行事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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