藍正龍犯太歲 車吻騎士惹糾紛
記者林淑娟、劉慶侯/台北報導藍正龍果然「犯太歲」,牛年開春沒多久,生肖屬羊的他,就發生了車禍和解糾紛(2009年,生肖牛、羊者皆犯太歲)。
家屬斥 致電藍正龍被擋
藍正龍13日傍晚5點多在內湖新湖三路開車與騎機車的60歲廖老先生發生擦撞,對方右小腿因而骨折,廖先生的妹妹前天向本報投訴,指藍正龍只給6萬元,說是支付2個月的生活費,但送醫後醫生說須休息8個月,家人擔心大哥要怎麼過活,希望再找藍正龍,但電話卻一直被經紀人擋下。她說,事發時,她大哥痛得要命,對方卻不讓人叫救護車,只叫4個大漢帶他到醫院,並在其意識模糊時,要其簽下和解書,到現在都沒有人願意出面解決。
經紀人︰和解時對方家屬在
記者求證藍正龍,他透過經紀人比利表示,當天他去好友「阿中」的公司找人,準備左轉時打了燈號,誰知後方有一機車騎士疑似超車撞上來,對方受傷,因好友公司就在旁邊,他們趕緊開公司的箱型車將他送到附近的三總,警察也到車禍現場處理,並到醫院作筆錄,雙方後來也簽下和解書,他賠償6萬元,隔天逢情人節他還和阿中提禮盒及1萬2千元的紅包去探病。
比利強調,簽和解書時,廖先生的家屬都在身旁,所謂利用對方意識模糊時要他簽和解書,是子虛烏有。
傷者︰藍有誠意 溝通不良
廖先生本人則緩頰,指藍正龍一直表現得很有誠意,因事發當時警方建議他們和解,所以他不想刁難藍正龍,當藍拿出和解書時,他就簽了,隔天藍也確實到病房關心並致贈紅包慰問;但因為當時藍正龍留的是好友阿中的聯絡電話,以致聯絡時造成溝通上的誤會,至於妹妹的投訴報社,他認為可能是因生氣而有些誤會。
廖先生說,妹妹之所以生氣,是因當初對方答應要負擔醫藥費沒有兌現,家人想向藍正龍要車籍資料以便申請強制險理賠,但打給「姓劉的」(指阿中),對方卻都把電話擋掉,他們才覺得對方難道是簽了和解書後就不理人嗎?
經紀人︰會支付醫藥費
比利則表示,醫藥費的部分,若對方明說,他們會幫忙支付,至於強制險,據他們請教保險公司所得認知,因雙方達成和解,就不能再申請強制險的理賠,並非故意不給車籍資料。至於這場車禍肇事責任究竟是何方?內湖分局及交通大隊正在處理,唯初步了解,肇事原因雙方都有責任,至於責任比例大小,仍待警方調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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