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星馳再爆難搞 陳嵐數惡行
聯合報 / 2009/03/17
當年支持李連杰拍片的大哥蔡子明遇害,李連杰到北京避風頭,陳嵐提出合作,李連杰對她說「我們之間拍戲不用講錢,無論賺多少都對分」,李連杰說圈內只信向太一人,令陳嵐十分感動。陳嵐說當時李連杰已經很紅,每部片酬200萬美元,他寧願一毛都不收,等分紅,後來他拍的電影有賺錢,李連杰卻沒收到分紅的錢,陳嵐立刻自掏腰包付給李連杰,加深雙方友誼,李連杰來香港都住陳嵐家,兩家人還會一起旅行。
不過談到周星馳,陳嵐直言:「我從他片酬6萬港幣拍到1500萬港幣,但合作得很痛苦。他喜歡現場指揮導演,隨時改內容,要全部人等他,有時又玩失蹤,我要去遷就他,真是忍氣吞聲,有苦都難對人講。王晶當年用1,000萬港幣請周星馳來拍10天戲,他每天3點才來現場,眼神無焦點,交不到功課。王晶希望他來首映,我聽說製片跪地求他,他才來,來了3分鐘就走人。」陳嵐表示多年來替周星馳擋了不少風雨,如今他當老闆,沒人請得起他,陳嵐一點都不稀罕。
周星馳星輝公司的主管昨天在香港電話中表示:「還沒看到報導,但周先生有他的原則,都為了保證自己作品的品質,多年來有許多關於他誤傳,香港媒體都知道的,不想再造成誤會,不多作回應。」 記者葛大維/台北—香港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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