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宗緯把妹誹謗案勝訴 男公關判刑3個月

2008年11月15日蘋果日報

【張欽、彭素娟╱台北報導】藝人楊宗緯不滿夜店男公關阿Pong(21歲、本名龐清遠),在利菁主持的《麻辣天后宮》節目中,影射他上夜店泡美眉、給公關小費,還請人幫忙叫計程車找旅館,並帶美眉離開,憤而告龐誹謗,台北地院審理後,昨依誹謗罪將龐判刑3個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。
判決指出,今年3月間,《天后宮》找阿Pong、女公關櫻桃(本名陳盈蒨)上節目,阿Pong爆料目睹1位進入第3季選秀節目,第1屆很紅、現在是藝人的楊姓參賽者,和朋友到「LAVA」夜店辦慶生會,還與身材火辣,酒醉的正妹依偎。
阿Pong說:「楊姓藝人給正妹小費,並問正妹『你是公關嗎?這附近有沒有旅館,可不可以幫我叫計程車喬一下。』楊問他旅館位置後,和美眉坐計程車離開。」《自由時報》記者向阿Pong查證指的楊姓藝人就是楊宗緯後,隔天報導見報,楊宗緯怒告阿Pong、櫻桃陳盈蒨及製作人黃琳容誹謗。

爆料者道歉
檢方調查後認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陳盈蒨、黃琳容誹謗,僅起訴阿Pong,而阿Pong已在審理時坦承犯行,並在他的部落格道歉。當初出面替楊宗緯提告討公道的特許經紀董事長許安進,昨聞訊後表示:「我們只是要給對方1個警惕、還給社會公理就好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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