蕭淑慎吸毒判緩刑

自由時報 / 2008/11/21

記者林嘉東/台北報導蕭淑慎吸毒案,士林地方法院昨天第3 度開庭,蕭淑慎終於承認轉讓古柯鹼供助理徐惠慧施用;審判長雷雯華審酌犯後態度良好,考慮給她有條件的緩刑,期間為4年,施用、轉讓古柯鹼2 罪合併後最輕本刑近 2年,蕭淑慎若在緩刑期間犯錯,就要入監執行。

蕭淑慎前2次開庭時,僅坦承自己施用古柯鹼,但否認轉讓給助理徐惠慧的部分;經審判長雷雯華提議若蕭女與檢方認罪協商,願意給她有條件的緩刑機會。

緩刑期間,他考慮讓蕭淑慎到創世基金會服義務勞役幫助植物人、參與創世的活動,參與反毒教育宣導;蕭淑慎說,她會把握機會自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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