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維健出關遭扣留 機場驚魂-----逾期居留 遭罰款4千元
記者林佳宏、朱沛雄/台北─桃園機場報導新加坡歌手何維健搞烏龍,日前要返回新加坡,卻因逾期居留在台灣桃園機場遭海關扣留。唱片公司雖緊急處理,坦承疏失,並向海關出示他的工作證,仍遭移民署罰鍰台幣4千元,且1年內他不得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方式來台。
何維健來台發展,唱片公司為他辦了工作證,10月底入境後,只能停留30天,但他不清楚法規,唱片公司也搞烏龍,忘了要為他加辦延長居留,才能長期在台居住。前天一早他要搭機赴星馬時,當場被海關扣留,才發現已在台灣非法居留達半個月,嚇得他驚慌失措差點哭出來,趕緊打電話向唱片公司求救。
但根據移民法規定,外國人在臺灣地區停留或居留期間屆滿,逾期停留或居留者,逾期11日以上,30日以下者,處新臺幣4千元罰鍰;且一年內不得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方式來台。海關依規照罰,並留下何維健的違法紀錄,未來1年內他想來台必須另外申請台簽,才能再踏上美麗寶島。
這起烏龍事件造成他台灣宣傳行程大亂,本月22日已簽約的2場校園演唱會,他因趕辦簽證來不及,不得不取消,現在只期盼能及時趕上跨年的3場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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