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花自由身 7天接20場活動 新春搶錢60萬

2009年02月02日蘋果日報

「只要觀眾願意看我表演,在哪裡演出都沒關係。」

如花去年9月底和前經紀人孫語合約到期,終於恢復自由身,今年過年她拚命搶錢,從除夕到年初六都排滿工作,遍及北中南部的晚會和活動,統統來者不拒,算算總共接了20場,酬勞也從以往的1場1萬元漲至3萬元,進帳60萬元。孝順的她,還包給媽媽2萬元大紅包,對此她昨說:「有工作就要珍惜,盡守本分最重要。」
她3年前爆發合約糾紛後,工作量銳減,曾一度轉行到麵包店和卡拉OK店上班,還當過檳榔西施和賣泡沫紅茶,但每次消息曝光,她就緊急請辭,工作過程坎坷。
直到去年9月合約到期,她才開始正式復出上通告,1集酬勞1萬至1萬2千元,每個月接的不定期晚會和活動酬勞。
她之前出席活動1場3千元起跳,最高可拿到1萬元,現在也漲到1場2萬至3萬元,算算月收入約10至15萬元,生活總算有改善,她說:「會給媽媽家用,其他就存下來。」
她現在靠活動和晚會收入維生,連過年期間都不休息,每天都有工作,除夕當天也因此無法和家人吃團圓飯。
但是她現在的節目通告量,沒有當年紅極一時來得多,會不會感到遺憾?她態度自若說:「順其自然,只要有觀眾願意看我表演,在哪裡演出都沒關係。」
她歷經合約糾紛,現在都自己一手接活動和通告,會否想再找經紀人?她說:「自己接習慣了,如果有好的經紀公司接洽,當然也可以考慮。」
報導:蔡妤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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