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可辛:想存活 要像妓女放下身段

聯合報 / 2008/11/01

香港導演陳可辛舉女友吳君如演的「金雞」為例,鼓勵電影人應該在任何產業制度與經濟考驗下,都能存活而且賺錢。

陳可辛執導的「投名狀」入圍今年金馬獎12項,是提名大贏家。新聞局電影處昨邀他和台灣電影人及相關科系學生座談,他肯定「海角七號」重新帶給台灣電影肥潤的養分,更分享自己經歷香港電影由盛而衰、轉進四處尋找生機與商機的過程。

1983年入行時,陳可辛表示是香港電影豐年,遍地是工作賺錢機會,他在片廠當副導演,一邊幫工作人員買咖啡,一邊學如何擺鏡頭;1997年香港「大限」,心態導致港片質量下跌,喪失海外市場,陳可辛轉進好萊塢拍西片「The Love Letter」,了解好萊塢大片廠背後嚴苛的制度,決定不再把拍片主權交到別人手上。

陳可辛2000年重回香港,開始籌措跨國資金,投資拍南韓片「春逝」、泰國片「晚孃」,集合日本與南韓導演合拍「三更」,開啟他所謂的「泛亞洲製片時代」,但維持4、5年,題材受限在驚悚範圍打轉,陳可辛決定往大陸最後一搏,集合相香港與大陸甚至美國資金、人才、技術,完成「如果‧愛」、「投名狀」。 陳可辛說:「我記得第一次出走香港前,搭計程車到機場,和司機聊天。他原是律師樓月入十幾萬的『師爺』,九七後一無所有,開計程車不甘在尖沙咀等客人,展開預約客人生涯,不想錯失生意,重回尖沙咀,聯合其他個體戶司機,發展成專做預約客人的大車行。後來我拍『金雞』,就是從這位司機萌生的構想,任何行業想活下去,都該像妓女一樣,放下身段,培植自己的競爭力與生存力。」 不過四處轉戰的陳可辛說:「在不同地域拍片,不能只拍一種語言文化的電影,每地需要Local的電影,但不能部部都是Local片;每地都會面臨找錢的問題,我的心得是千萬別和投資方對立,而要如何包容資方和藝術創作者(導演)站在同一陣線。」 記者葛大維/台北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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