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建豪被爆在美當老媽吸金招牌 吃詐欺官司
2008年10月31日蘋果日報多年來他賺錢會給父母,卻不會過問父母如何用錢。
報導:吳禮強
偶像團體F4成員吳建豪(Van Ness)傳出商業糾紛,他母親姚咪咪(Mim Yao)和繼父姚喬治(George Yao)在美經營的美容中心,遭控訴打著Van Ness的名號向投資者吸金,最後卻在拒絕投資人查帳的情況下,向投資人表示資金已「血本無歸」,因而有投資人向Van Ness等3人,提出商業詐欺和背信違約等訴訟。另有讀者遠從美國隔海向《蘋果》爆料,她的友人也曾在3年前參與此投資計劃,損失約40萬元美金(約1310萬元台幣),最後自認倒楣了事。
美國「華人今日網」(http://www.chinesedaily.com/tw/Read.asp?no=2&catid=13&id1=1&lanmu=T06&ver=gif&readdate=10-27-2008&articleid=60)日前報導,控告Van Ness的委任律師表示掌握相當資料,證明Van Ness在投資人資金進入該美容企業後,就將資金提領一空。
爆料讀者則向《蘋果》表示,姚氏夫婦拿Van Ness當招牌向外界招募資金,該公司在申請登記時也確有Van Ness的名字,但後來再想辦法將他除名;且投資人無實際管理權,夫妻倆也拒絕向股東出示帳目,只以「全都虧了」讓投資者吃了虧也沒辦法。
對於Van Ness被控告一事,目前代理他經紀事務的經紀人Katie表示,Van Ness已得知此事,但多年來他賺錢會給父母,卻不會過問父母如何用錢,加上很久沒回美國,對於父母美容院投資的細節並不清楚,也沒參與此事。但爆料者反駁此說法,表示Van Ness雖已許久沒返美,但該美容中心的投資案已經好多年,Van Ness還曾被父母找去和投資者吃飯,以取信投資者。
據悉,目前Van Ness的母親和繼父已確認簽收法院送達的訴訟文件,而Van Ness因長年於亞洲工作,經法院延期後若未能於今日前執行簽收,該案將用廣告方式傳達並進行缺席審判;無論結果如何,對Van Ness而言,都是形象的一大傷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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