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依林肖像遭侵權 經紀公司祭法追賊
記者林佳宏、鍾明非、趙靜瑜/台北報導 2008/08/15「Jolin」蔡依林人紅價值高,據悉,經紀公司察覺她的照片疑遭非法販售,且被無限制侵犯肖像暨使用,損失可能達千萬元,為捍衛Jolin肖像權,經紀公司不惜走上法律途徑,將針對侵權者提出民事訟訴!
採訪媒體簽切結書 引爭議
Jolin前晚出席牛仔褲走秀,明明是個公開場合,經紀公司卻要求採訪媒體簽切結書,引起軒然大波。經紀人蔣承縉說明,經歌迷反應並由公司搜證,發現達志影像未取得藝人肖像權的授權,私自販售藝人照片,上周已寄存證信函給達志影像,要求達志影像說明照片取得來源,一旦有侵犯藝人肖像權的情況,一定會告到底。
據悉,達志影像提供的藝人照片,名單除了天熹的藝人,還包括林志玲、蕭亞軒等知名藝人,內容不只是公開場合的照片,甚至還包括僅提供給媒體使用的宣傳照。
宣傳照被販賣 商機損失重
原為宣傳之用的照片,竟出現商業販售行為,經紀公司聽說,已流入中國的手機業者,使用未經授權藝人肖像照,造成龐大商機損失。蔣承縉說:「巨大損失,超乎想像。」他強調,捍衛藝人的肖像權,是經紀公司的天職,絕不會輕易就放手。
蔣承縉表示,簽切結書的動作,目的是在抓出元兇,並非要干擾採訪,他說:「等確定抓到元兇,就不會再麻煩媒體簽切結書。」
寄存證信函 達志稱時周提供
對達志影像寄出存證信函的天熹娛樂,昨天得到達志影像回應,表示照片合法來源是「時報周刊」,若達志所言屬實,確實是由時報周刊所提供,經紀公司將對時報周刊提出告訴。但記者致截稿前為止,無法聯絡上「達志影像」負責人林虞生,該公司其他職員表示未獲授權,無法對此事發表回應。
時報周刊表示待了解後再回應
時報周刊社長兼總編輯張國立昨天表示,他人不在台灣,對此事不瞭解,無法立刻回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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