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lina誹謗上訴被駁回 《壹週刊》反控誣告

2008年12月25日蘋果日報

【張欽、吳禮強╱台北報導】S.H.E團員Selina(本名任家萱)不滿《壹週刊》報導她「收佼佼百萬名車,轉勾王力宏」,憤而控告周刊社長兼總編輯裴偉等4人加重誹謗,一審認定報導已充分查證,不會讓人誤會她周旋二男之間,判裴偉等人無罪,但Selina不服上訴,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昨駁回上訴,全案確定。昨S.H.E在海外工作,Selina透過唱片公司表示,等回台灣再了解細節。

報導前已查證
《壹週刊》法務經理葉錫波昨表示:「感謝高院法官認同,證明《壹週刊》沒有誹謗,此外,2個月前已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Selina誣告。」Selina不滿去年八月出刊的第325期《壹週刊》,比喻她是拜金、感情複雜的人,還在爸爸的陪同下開記者會,淚流滿面拿出匯款單據,證明自己花錢向黃子佼買中古BMW跑車。
一審法官查出,周刊報導前,記者已向二人查證過車子是買賣交易,也據實刊登,讀者看了並不會產生「餽贈」聯想,也不會損害Selina的名譽,因此判決裴偉等人無罪。Selina不滿一審判決裴偉等人無罪而上訴高院,不過二審法官審理後仍維持原判,駁回Selina上訴,全案確定不得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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